中国南海和南海诸岛问题的解决对策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05:55:10
中国南海和南海诸岛问题的解决对策

中国南海和南海诸岛问题的解决对策
中国南海和南海诸岛问题的解决对策

中国南海和南海诸岛问题的解决对策
近来,中国南海上空风云骤起.2月17日菲律宾立法侵占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3月5日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登陆南沙群岛的弹丸礁和光星仔礁“宣示主权”,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遭遇严峻挑战.
南海局势升级后,美国、日本、印度等一些大国或地区集团出于各自不同的战略目的,积极扩大在南海地区的影响力,染指南海地区事务,力图使南海问题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加深.3月8日美国海军“无暇号”监测船擅闯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遭到5艘中国船舶拦截.这被视为自2001年中美军机在南海相撞事件之后,两国间发生的最严重军事对峙.
二、南沙历史追溯
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可以上溯到汉朝.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记载.
《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其中《元史》记载了元朝海军巡辖了南沙群岛.
明代《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铬》记载:"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公统兵万余,巨舰五十艘",巡逻"海道几万里".表明南沙群岛属于明代版图,明代海南卫巡辖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古人习惯把南中国海称为万里石塘,《岛夷志略》是大旅行家汪大渊的杰作,他在书中对南中国海的人文、物产、自然风貌都有十分详细的记载.可见,自古南海就是中国人民繁衍生息的天然聚宝盆.
在清代,中国政府将南沙群岛标绘在权威性地图上,对南沙群岛行使行政管辖.
三、南海海权的重要性
“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海洋,危险亦来自海洋……一旦他国之君夺得南洋,华夏危矣.”——郑和 谈到中国的海权,就不能不谈到南海.南海是中国面积最大、资源最丰富、海权状况也最复杂的海洋,而南海海权又以南沙群岛的权益形式具体表现出来.
这是郑和毕生海上经历的总结,也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关于海权的论述.
每年有41000多艘船只(世界船舶总吨位的1/2强)过该海域,运往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石油的80%以上通过该地区,经过南海航道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占世界总贸易额的三分之二.通过南海空中和海上航线的都要通过南沙群岛.从理论上讲,占领了这些岛屿就等于直接或间接控制了从马六甲海峡到日本、从新加坡到香港、从广东到马尼拉、甚至从东亚到西亚、欧洲的大多数海上通道.正因为此,世界南海学家JOSE ALMNOTE指出,“在南海御于控制地位的大国将进而控制东南亚的群岛和半岛,并在未来的西太平洋和印度洋以及连接中东产油国的战略性海上通道起支配作用.”
近年来南海越来越引起我们重视的,则是南海的油气资源.据估计,南海海域可供开拓的石油相当于全球的12%,石油储量估计有1050亿桶至2130亿桶,堪称“第二个波斯湾”;天然气储量达到2000兆立方米.此外,还有数量惊人的“可燃冰”资源.这在能源高度紧张的今天,显得弥足珍贵.
如果我们再不从海洋战略的高度上重视南海海权,再不加大对南海的开发与保护,我们的“历史性水域”将逐渐因为别国占领的现实化而成为别国的水域,“历史性权利”将逐渐成为别人的权利.到那时,华夏危矣……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从秦汉发现以来,历代中国人都去南海活动,进行开发.有资料记载,南海诸岛在唐代就已列入中国的版图.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派官员去巡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和法国人曾来这里进行经济开发活动,当时,中国政府提出了交涉.二战中日本侵占南海诸岛,战后中国政府收回,派出了军舰、官员,将南海归入广东省管辖.在国际法上,这种行为就是行使主权的表示.当时,周围的国家没有提过异议.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时曾明确宣告南海诸岛是中国的领土,对此,越南范文同总理表示赞同.但之后,情况有了变化.
1945年,国际社会开始建立大陆架制度,当时主要是指水深200米以内的海底区域,这是美国提出的.1958年,联合国制定了《大陆架公约》.与此同时,拉美国家又提出了200海里海洋权的要求.1973年开始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讨论了大陆架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大陆架按照大陆的自然延伸原则确定,同时,沿海国有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位于领海以外,不是沿海国领土的一部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对海洋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建设人工岛等事项的管辖权,被认为是沿海国管辖海域的一部分.而领海处于国家主权之下,但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岛屿作为一国的陆地领土,可以有12海里的领海和毗邻区,其中能够维持人类生活的岛屿还可以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菲律宾的一个叫克洛玛的人,把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说成是“无人岛屿”,主张对它们实行占有.但总的来说,在1968年联合国的有关资源机构发表南海有丰富的石油资源的报告之前,南海的形势还是比较平静的.而在这一报告提出后,南海周边国家就纷纷提出对南海岛屿的主权要求,并采取行动占领岛屿.这样,就发生了与我国的领土争端了.
按照海洋法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有岛屿就有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岛屿的归属是根本问题.南海周边国家侵占南海部分岛礁一旦得逞,它们也就可以在这些岛礁周围主张自己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由于我国所有的南海诸岛与这些国家的海岸以及它们企图侵占的岛礁之间的距离在许多地方都不超过400海里,所以在我国和这些国家之间还存在众多复杂的海域划界问题.特别是在它们侵占得逞的情况下,海域划界问题的解决就更为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与我国争夺南海诸岛的国家已开始在他们侵占的海域大规模地开发勘探油气资源,而这些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被它们采掘殆尽,我国以后即使将这些海域收回,其价值也将大受影响.
再有就是南海的航行问题.南海的战略地位很重要,位于东北亚通向印度洋、中东、欧洲的海上交通必经之处,是我国海上贸易的生命线,也是美、日等海上强国竭力控制的海域.
美国在1995年专门对南海问题发表声明,表示美国在南海享有利益,要求保证美国在南海航行自由.
美舰无瑕号这次在南海活动,藉口就是在“国际水域”可以自由航行和测量.刘楠来说,这明显的是在混淆视听.美舰是在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内进行侦察活动.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外国船舶包括军舰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自由,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顾及沿海国的利益特别是安全利益.无瑕号搞侦察间谍活动,危及我国的安全,我国当然有权加以干扰和监督,并可采取其它行动.
我国对南海问题的态度
南海诸岛及其周边海域(这里应是指领海)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还可以在其中较大的岛屿周围划定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其他国家应当尊重我国的这些权利,而不能侵犯.周边国家的管辖海域与我国的管辖海域发生重叠的争议,需要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
我国早就提出,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协商谈判,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主张在争端解决前,可以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解决南海争端的途径
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通常有三种方法,战争方法,政治方法,法律方法.
在20世纪前,用战争手段解决争端被认为是合法的手段.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已经禁止使用战争作为解决争端的方法.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更明确规定在国际关系中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必须使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只有在自卫和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这两种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武力.我国一贯实行和平外交政策,所以采取战争手段解决南海问题是不可取的.
政治方法主要是指协商谈判,这是国际社会用来解决争端的基本办法.这也是我国确定的解决南海问题的基本办法.但从实践看,用这个办法不是很容易.目前,我国与其他国家还没有正式开始南海问题的谈判.
法律方法又分两种.一是国际仲裁.根据1899年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国际上设立了常设的仲裁法院,设在海牙的和平宫,与联合国国际法院在一起.争端当事国可以协议组成一个仲裁法庭.仲裁庭做出的仲裁是有约束力的.这方面有不少成功的例子.二是通过国际法院的国际司法解决.联合国国际法院是二战后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有15个法官,是由联合国大会、安理会选定的.从实践来看,有不少国家都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或国际司法解决,并接受其裁决结果,认为这是一种比较公平的解决争端的方法.我国至今不主张把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等方面的争端提交第三方裁决解决.随着主客观形势的变化,我个人认为,将来未必不可以考虑,利用法律方法来解决南海争端.现在要研究它的可能性,并为此开始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