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游行?怎么构成游行?怎么算非法游行?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18:26:47
什么是游行?怎么构成游行?怎么算非法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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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游行?怎么构成游行?怎么算非法游行?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下简称《集会游行示威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 会安定和公共秩序,保障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受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者 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
  第三条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条所称露天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自由出入的 或者凭票可以进入的室外公共场所,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管理的内部露 天场所;公共道路是指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内部的专用道路以外的道路和水 路.
  第四条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由各级人民 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所称武器是指各种支、弹药以及其他可用 于伤害人身的器械;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依法管制的刀具; 爆炸物是指具有爆发力和破坏性能,瞬间可以造成人员伤亡、物品毁损的一切爆炸物 品.前款所列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在集会、游行、示威中不得携带,也不得运 往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地.
  第六条 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不需要申请的活动 ,应当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七条 集会、游行、示威由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主管.游行、示威路线在同一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区辖市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 机关所在地区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由该市公安局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 关的公安处主管;在同一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过两个以上省辖市、自治区辖市或 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所在地区的,由所在省、自治区公安厅主管;经过两 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公安部主管,或者由公安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 辖市公安机关主管.
  返 回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下列人员不得担任集会、游行 、示威的负责人:(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二)被判处刑罚尚未 执行完毕的;(三)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四)正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法 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第九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向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主管公 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 理.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递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 其他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
  第十条 主管公安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在法 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决定书应当载明许可的内容,或者不许可 的理由.决定书应当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日的二日前送达其负责人,由负责人在 送达通知书上签字.负责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其所在地基层组织的代表或 者其他人作为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通知书上写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见证 人、送达人签名,将决定书留在负责人的住处,即视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