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用萨特的理论解释~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哪位高人可以用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的理论 从几个方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1:29:27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用萨特的理论解释~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哪位高人可以用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的理论 从几个方面~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用萨特的理论解释~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哪位高人可以用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的理论 从几个方面~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用萨特的理论解释~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
哪位高人可以用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的理论
从几个方面~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用萨特的理论解释~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冲突呢?哪位高人可以用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的理论 从几个方面~
1,他人的存在
“我们的身体——其特性即本质上是被他人认识的:我认识的东西就是他人的身体,而我关于我的身体所知道的主要东西来自他人认识它的方式.”(第289页)我的身体就把我推向了他人的存在和我的“为他的存在”.这是研究人与存在关系中不能不注意到的我的存在的新结构.
萨特首先批评了实在论以及胡塞尔、黑格尔和海德格尔有关他人的思想.实在论把他人看作是实在的物,是思想实体.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没有脱离唯我论,仍然没有脱离人与他人的认识关系.黑格尔比胡塞尔进步(虽然从生平年代他先于胡塞尔),他的“主奴关系”已经明确“我在我的存在中是依赖于他人的”.但是萨特认为他还是犯了认识论和形式上的乐观主义的错误,没有看到别人的内在性的存在本身的超越性.海德格尔在萨特看来,虽然提出了“存在”的关系,但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作“共在”,这还是一种抽象的关系,还是类似于康德的主体的抽象的本体论基础.
而萨特认为他的他人的思想是从存在出发的.他把他人与自为的存在的关系视作存在与存在的关系,而不是认识的关系.他人的存在造成了以我为中心的世界分裂,这样“意识的多样性”就造成了冲突和纷乱.而他人和我发生关系是通过“注视”,我在他人的“注视”下,我会感到自身的异化,我变成了为他的存在,但我却永远不能化归于他人,反之亦然.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是永存的.如果拘于他人的注视,过于注重别人的评论,那就会成为别人的受害者,他人就是地狱.这说明改变自己的行为、打碎他人注视的威胁去争取自身的解放是多么重要.
2,与他人的具体关系
萨特以人对他人的“性”态度作为基本模式,具体地阐述了我与他人关系的类型.因为萨特认为性的态度是与他人关系的基本原始的行为,其中包含着“他人的存在”的原始偶然性和自为的“人为性”的原始偶然性.而人与人之间的许多复杂性都是这些原始行为的多样化.
对待他人的第一种态度是:爱情、语言和受虐色情狂.萨特认为爱情是一种意识活动,因为爱情远远不止是纯粹肉体的占有的情欲,所以很难成功和满足,我和他人都是自由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其实爱情就是冲突.而受虐色情狂这种极端的态度就是要谋划使自己被他人吞并,并且在主观性中消失以便使我摆脱我自己的主观性.这种态度最终归于失败.
对待他人的第二种态度:冷漠、情欲、憎恨、性虐待狂.作为这种态度的极端性虐待狂要求的是一种非相互性的关系,要充当一个自由的占有的权利的存在,把他的对象完全当作一种工具,用痛苦来显现这个对象的肉体.这种态度和第一种态度一样是归于失败的.
有关对待他人的具体态度的例证,中心的一点就是要说明自为与自为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个自为与另一个自为发生关系时,要么就是甘心成为对方的客体,要么就是反过来注视别人的注视,进行反抗.但无论哪一种态度,都不能真正把两个自为化为一体,既不能完全被对方占有,也不能完全占有对方,我与他人的关系不是和谐的“共在”,而是“冲突”.
为了使我与他人的关系的理论更加完善,萨特进一步提出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是我与他人关系中的某种特殊的经验,是在特殊情况下,在“为他人的存在”的基础上产生的,为他人的存在先于并建立了与他人的共在.萨特认为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我们”的经验:在第三者注视下,我与他人发生关系时的“对象一我们’,以及在一些个人的集体活动或集体劳动中形成的“主体一我们’.这两种经验之间没有任何对称性,前者揭示的是人的实在的存在一维,是对“为他的存在”的原始体验和单纯的多样化.而后者是在社会历史的世界中个体所实现的心理学的体验,只是一个纯粹的主观经历.所以“我们”的经验,尽管是实在的,却无法改变我与他人之间关系是“冲突”的结论.人的实在无法摆脱这两难境地:或超越别人或被别人超越.意识问的关系的本质不是“共在”,而是“冲突”,这是自为的宿命.

他人是地狱?——人与人之间的冲突
在介绍海德格尔的哲学时就说过,人与人的主体际共在,容易走两种极端:一个极端是自己任别人摆布,还有一个极端是自己任意摆布别人。其实这反映了人与人间相处很难的人生苦恼——自己要么把别人当客体,要么自己变为别人的客体。无怪乎萨特说:他人是地狱。这种与他人共在时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不光是你死我活的决斗,更是意识和情感上的困扰,从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若即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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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是地狱?——人与人之间的冲突
在介绍海德格尔的哲学时就说过,人与人的主体际共在,容易走两种极端:一个极端是自己任别人摆布,还有一个极端是自己任意摆布别人。其实这反映了人与人间相处很难的人生苦恼——自己要么把别人当客体,要么自己变为别人的客体。无怪乎萨特说:他人是地狱。这种与他人共在时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不光是你死我活的决斗,更是意识和情感上的困扰,从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若即若离,悲欢离合。这种矛盾的生存方式被萨特称为“为他之在”。
萨特还深有体会地说:“爱情是冲突。”(体会来自于他与另一位哲人波伏娃的恋爱)男女双方,如果自己成为别人的对象,自己乐于按对方的意愿来展现自我,以满足对方的自由,那么这就是爱情。爱人的被占有不同于物的被占有,这种占有是精神的特殊方式,主客双方都在共享自由。但实际情况是,被爱者不可能完全成为对方的纯粹客体,被爱者也有自己的空间,需要独立于对方的意识之外,所以爱情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冲突。还有一种情况,男女双方,自己想把对方当作纯粹客体而任意摆弄,这是种肉体意识,就是“情欲”。爱情很容易退化成情欲,所以,“灵与肉的冲突”成为了伟大爱情小说所津津乐道的题材。
的确,生活中还有“我们意识”——即若干人沉浸于共同的其他对象,而暂时消弭这些人之间冲突的状态。但这种非冲突状态在人类社会里永远是短暂的,个人存在的自由性和差异性注定了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不过,“我们意识”的出现是激动人心的,也是来之不易的,就像看球——数万球迷为同一支球队呐喊助威,你若身处其中,心情自会被感染得激动,产生很强的集体意识,然而假若旁边一个球迷奇怪地看了你一眼,你就会与他相互注视,集体意识立刻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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