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经济学论文 > 教育资讯

经济论文:注册会计师如何走出验资的雷区[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22:30:03 经济学论文
经济论文:注册会计师如何走出验资的雷区[1]
经济论文:注册会计师如何走出验资的雷区[1]经济学论文
【学术科研网 - 经济学论文】

注册会计师如何走出验资的雷区正文:
  近年来由于验资而引发的法律诉讼比比皆是,并具有愈演愈烈之势,致使众多注册会计师谈验资色变。验资如入雷区,左右为难。不少稍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索性抵制验资业务,而小事务所迫于生计冒死涉足雷区,其结果往往疲于应付诉讼纠纷,苦不堪言。本文拟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如何规避验资风险进行探讨。

  当前的验资业务主要有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而经常引起法律诉讼的则是设立验资。

  关于出资主体一一时出资者“验明正身”

  验资虽然关键是出资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但出资主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必须关注的重要内容,而且验资报告规范格式的结论段也写明“××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如果出资者不明确,企业产权关系模糊,则企业经营过程或清算时剩余财产或弥补亏损的连带责任难于执行。验资不仅要验证出资资本的真实性,而且要验证资本由谁投入,归谁所有,要对各出资者“验明正身”。

  出资资金的审验

  出资资金的审验是注册会计师验资的主要内容,出资资金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同的出资形式其验资方法、取证内容均有所不同。

  1.货币资全的审验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第十二条规定“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函证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然而,至今还有很多事务所迫于生计,无奈地迁就客户,将规范、指南置诸脑后。现在有不少缴款单位不是被审验单位章程规定的出资人,而是由出资人的关联企业代缴,有时虽然也附带双方承诺书,但我们认为这种审验证据有不少风险,一旦出现纠纷,当事人有很多推托理由,最终使注册会计师陷入困境。所以对此注册会计师应谨慎行事,如果客观上实在需要通过其他单位账户缴资,至少应要求当事人的协议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另一种情形是:个别事务所仅凭银行的资信证明就为客户验资,风险极大。某会计师事务所曾凭一份银行替客户出伪证的投入资金证明为该客户验资,结果忍痛赔款万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给一企业验资时,凭出资入提供的一套银行盖章一应俱全的缴款单、对账单等验资证据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但该企业经营不久就因负债累累而倒闭,债权人诉至法院,庭审调查结果,验资所依据的缴款单、对账单中的银行印鉴全部为伪造,出资人并无分文缴款,法院认定注册会计师失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试想注册会计师在验资时,如果履行了亲自函证和询征程序,取得有效证明文件,哪会有今天被诉的结局。

  2.实物资产的审验

  实物资产与验资关系较密切的是产权和价值量两因素。对价值量的确定,因为有发票、评估师的评定等证据,相对比较容易认定。但“验证其财产权归属”则既要确认核实实物资产是出资者所有,又要确认该实物资产是否办妥了产权转移手续。即使验资时由于被审验单位尚无法人资格,验资前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也应由各出资人提供限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函和公证书,只有这样才能证实出资者已将或已承诺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到被审验单位。但是目前很多注册会计师在对实物资产验资时忽视对产权归属的审验,个别注册会计师甚至仅凭委托人填制的资产清单就给出具验资报告,孰不知给事务所理下很大的隐患,一旦出问题,连最基本的证据都拿不出来。由于没有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就曾出现一项资产两次、三次,甚至多次投资,产生虚假投资,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必然也成了虚假的验资报告。

  3.无形资产的审验

  以无形资产出资,常见的是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专利权和商标权。对后三种出资方式,注册会计师在验资时应特别关注其价值的真实性及产权的时效性,无形资产要由法定评估机构评定,经被审验单位和各出资者确认,否则风险很高。土地使用权的审验,关键应把握产权的合法性,是否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对于验资时尚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在日后规定时间内办理转移的协议书,我们认为也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充分估计验资报告说明段的作用

  由于客观环境的限制,注册会计师虽已按《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验,但仍然不能完全获取充分有效的验资证据,比如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作股本的无形资产法定时效与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不一致,自然人出资者借用其他单位账户转账等等,注册会计师应在验资报告说明段充分披露,以防患于未然,千方百计避免事务所遭受的损失,维护注册会计师的正当权益。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验资业务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完全以独立审计准则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绳,本着保护验资报告使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取得社会各界通力合作,扫除一切不法分经济学论文